为了规范我会证书的管理,特制定如下证件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证件是指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书、社团登记证书、奖牌及个人证件等。
二、证件申办及年审:由财务室根据需要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
三、证件管理: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由基金会办公室室管理,并上墙亮证。
四、财务凭证、发票及有价证券由财务室统一管理。
(一)各部门因工作急需借用基金会相关证件原件,须出据书面申请,并在申请上注明使用时间、事由及相关事项。经秘书长和相关领导同意后,到财务室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二)各部门因工作急需复印基金会相关证件,按上款履行手续后,由财务室复印,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其复印的用途再加盖基金会印章。
(三)使用证件的部门和当事人,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如证件遗失,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凡遗失证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借用当事人或部门承担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