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政策法规>>总会制度

党支部工作职责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5-10-04|浏览次数:25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文化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围绕依法行政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建立一支适应现代化需要的高素质党员队伍。

五、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以改革和求实精神,不断探索现新时期党支部工作的新路子。

六、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负责审查发展党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八、领导所属单位的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九、承办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支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执行党支部决定,办理党支部的一切具体党务工作。

二、具体安排检查党员的政治学习。

三、安排“三会一课”。

四、协调工会、团委工作,积极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内外大事,了解党员的思想状态。

五、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内查外调工作。              

六、检查完善党员发展对象的考察表,每季度向支部汇报一次。

七、检查预备党员的考察情况,按支部研究意见填写预备党员的季度考查意见。

八、做好支委会和扩大支委会记录和支委生活会记录。取送保密文件,管好支部档案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

 

 

 

 

 

 

 

 

 

 

 

 

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一、主持党支部的全面工作,制定党务工作的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定期主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抓好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时政学习,宣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使党员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三、认真贯彻执行单位党政的各项决议,围绕中心任务,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各项中心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搞好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围绕中心中心和改革、发展举措,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中心工作的改革创新与和谐稳定。

五、抓好党员干部队伍的组织建设,认真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后备干部的推荐和考察培养工作。

六、抓好党员和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制定、完善和实施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廉政勤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七、加强对群团组织的领导和指导,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加强文化建设,努力构建和谐单位。

八、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负责其中一个党小组的日常学习活动,完成书记安排的其它工作。

九、按支部研究决定的意见写好每年和每月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党总支部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一般每年进行1-2次,民主评议前,应通知做好总结准备。

二、民主评议要以《党章》所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作为内容,按照民主评议的环节分别评议。

三、民主评议活动中党员要向支部大会或党小组会议作个人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的总结汇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进行测评,也可组织部分群众代表参加测评。

四、支部将测评情况及时通知每个党员,表扬先进,教育党员争做新时期的合格党员,对评出的不合格党员,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分别作出限期改正、劝退或除名处理。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一、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增强党性和组织纪律观念的具体体现。每个共产党员必须按时按照标准交纳党费。

二、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应按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党支部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党员交纳党费标准进行审核。党员在缴纳党费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按照应交纳党费基数计算党费,做到准确无误。

三、所有党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在哪里,就向哪里的党组织交纳党费。

四、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五、党员因外出统计、生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交纳党费有困难的,经支部批准,可以提前集中交纳党费,也可以请他人或家属转交。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不允许少交或不交。对于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六、预备党员应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以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

七、加强对党费的管理。支部组织委员收缴的党费,应建帐管理,及时造册,统计清楚,按月上缴,并妥善保管好资料。任何人不准借支和侵占党费,不准滥用党费。

八、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研究决定重大事情;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

二、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

三、党小组会。每月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汇报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党员发展、转正情况。

四、党课。每季度进行一次,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授课重点是:新时期党的方针、政策;党章、党纪党规及党的有关知识;特色理论,市场经济知识和法律法规;怎样做一个合格党员等课程。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党支部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内容、时间、形式和要求。按照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做好考勤,保证时间、次数。

二、认真组织党员参加上级党组织的培训。党员要认真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对无故不参加培训者要予以批评教育。

三、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督促党员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对党员参加活动情况要作好记录,对无故不参加活动者要予以批评教育。

四、党支部要健全党员台账。做到党员情况清楚准确,党员调动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并有登记;对新党员发展、违纪党员处分,党员死亡都有记载。

五、党员必须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完成党所分配的工作,按时交纳党费。

六、支部要经常对党员进行走访。对生活困难党员要上门走访,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做好帮扶工作。

七、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经教育不改的,视作自行脱党。支部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作出除名决定,并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党支部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分析情况,搞好规划,原则上每年发展2-3名新党员,培养3-5名入党积极分子。

三、党支部书记对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积极分子应定期或不定期找其谈心,并负责组织必要的政审。

四、党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的教育,并落实专人进行培养帮助。

五、党支部讨论吸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按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并做到手续齐全,材料预备,严禁弄虚作假或搞突击入党。

 

 

 

 

 

 

 

 

 

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

 

党员活动室是党的基层组织进行政治生活、“三会一课”及其他形式党员教育活动与相互交流的主要场所,是反映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阵地。为搞好党员活动室的建设与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员活动室的管理由党支部负责,党支部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

二、党员活动室的一切设施要登记造册,派专人进行管理;

三、活动室每周一至周五下午固定开放,其他时间需使用活动室时,须征得办公室同意方可使用,并实行申请人负责制。活动室使用情况要及时做好记录;

四、活动室所配备的所有物品,应妥善使用,用后按原样摆放好,不得随意外借,如损坏、丢失照价赔偿;

五、室内报刊杂志阅后请放回原处,未经同意不得携带外出;借用书刊需按规定办理手续;

六、 活动室内严禁大声喧哗、吃零食、乱扔脏物等,使用后要及时清理打扫,保持整洁。



Copyright © 2015- 北流见义勇为慈善基金会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嘉裕网络